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人才简章

    作者: 编辑:徐杨 刘园 来源: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 发布时间:2024-04-01 10:28:28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学校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教师。

    一、学校简介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重庆,在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应用型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基地)”,是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学校”、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学校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到学校工作各方面。学校基层党组织多次获“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拥有全国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样板支部1个,重庆市高校党建“双创”工作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1个,样板支部(培育创建)2个。

    学校坚持“内涵发展、产教融合、服务地方、形成特色”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以大数据智能化为特色的“新工科”,着力打造以跨境商贸与跨文化传播为特色的“新文科”,着力培养“高素质涉外人才”和“高技能数字人才”。目前学校已累计向社会输送毕业生6万多名,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认可。

    二、学院简介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现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汉语国际教育三个本科专业。办有“小学语文卓越教师基地班”,承担留学生教育项目,汉语言文学专业获批教育部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试点专业。

    学院坚持厚基础,重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与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共建师范生实习基地50余个,培养基础教育人才;与地方融媒体中心合作,建设融媒体虚拟中心及实习实践基地,培养新闻与融媒体创意传播人才;与东南亚国家共建海外实习基地、与国际间大学合作,通过2+2等模式,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跨文化人才;产教融合,服务地方企事业,对接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求,培养综合新文科人才。

    近五年来,学院教师出版专著、教材2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5项,教育部社科规划、重庆市社科规划、重庆市教改等省部级科研项目20余项。在民族语言语料库建设、巴蜀古盐道及文献整理研究、民国文献整理研究形成特色,具有较大影响。

    近五年学生在校期间发表新闻、文学作品千余篇,荣获国家级、市级等各类荣誉奖项上百项,部分学生在中国传媒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泰国巴吞他尼大学等国内外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高,专业技能强,深受地方中小学校、各级党政机关、重庆广电集团、华龙网集团、各区县融媒体、地方企事业单位好评。

    三、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计划

    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招聘计划

    D6136


    、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2.普通话表达流利,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学历学位、职称等条件。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362693503@qq.com或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文学与创意传播学院-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面试。考核方式:自我介绍+试讲+结构化面试。

    4.考核面试时须提交相关复印件一式五份,包括:①资格类材料: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材料),在国外境外高校获得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中共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证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等;②业绩类材料:在校学习成绩单、论文、教改项目、科研项目、学术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八、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九、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联系人:党老师:13452999925

     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空白).pdf